近期,随着安徽省“省直单位2009年第一期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合同的顺利签订,全省新一轮协议供货项目也正式落下帷幕。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介绍,此次采购项目共确定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四大类协议供货产品,中标供应商共有10家。
和以往最大的不同是,采购中心在认真总结去年首次招标经验的基础上,确保了全部中标产品都是节能产品、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允许对中标机型进行更换;同时在产品的品目和数目上也做了合理的调整,提高了服务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获得了采购单位的一致认可。
一次汇报 两次座谈 事后监督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协议供货项目,安徽省采购中心为此向领导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事前还专门召开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参与的两个座谈会;另外,中心还强化了事后监督,举办供货商培训会、电话询问采购人了解相关的供货及售后服务情况、到市场查访供货商的供货价格等情况。
记者从采购中心产品销售情况月报统计中发现,仅在2008年11月至12月两个月安徽省就签订协议供货合同102份,省直共53个采购单位采购了协议供货产品,总件数909件,合同金额达486.434万元。除喷墨打印机和速印一体机两个品目没有发生交易以外,其余产品均有成交。
成交品目较多,成交资金大,带着对第一期协议供货执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对新一期协议供货如何改进完善的问题,安徽省采购中心于2009年2月19日召开了有省地税局、公安厅、国资委、建设厅等8家省直单位参加的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座谈会,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座谈。
采购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如要进一步扩大协议供货规模和范围;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监督管理;扩大协议供货市场,省、市、县联动等意见,这些合理建议都在新一轮协议供货项目中有所体现。
同时,中心为了确保供应商提高优质的服务质量,也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协议供货价格特别是最高限价的市场监测,对协议供货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督,并建立协议供货商履约情况考核机制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
5大变化获好评
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汲取了以往协议供货的实际执行情况,采购中心新一期协议供货项目有5个明显的变化:将原有的高、中、低档产品各不超过3个改为不超过5个,增加采购单位的选择余地;增加一个品目,将碎纸机纳入协议供货,扩大采购范围;将原有的三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调整为四份,增加的一份交采购中心备案;增加《改选配件表》和《偏远地区服务价格表》,以更好地满足不同采购单位、不同使用者的不同需要,增加采购的灵活性,同时也更好地维护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利益;要求企业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本期内稳定供货,凡因对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停产、无货等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提供当期协议供货所列产品及相应服务,或者以协议供货以外产品替代协议供货内产品等情况的处罚条款。
对此,采购单位一致认为新一期的协议供货非常方便,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为采购单位提供了多样性的选择。
不少供应商代表认为,实行协议供货,不仅提高了效率,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销售成本,今后他们将把握好政府采购商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为采购单位做好服务,诚信经营,在参与政府采购中做大做强。
中标产品全部为节能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新一轮协议供货项目此次中标的产品全部为节能产品。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积极贯彻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在这次采购中,对属于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一律实行强制采购,对于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给予加分,优先采购。项目评审结果表明,所有中标机型均为清单内的节能产品。
为了确保中标机型能够更好地投入到采购单位的实际使用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应当在协议有效期内保证供货,并不允许对中标机型进行替换。否则,采购中心将取消该供应商的协议供货资格,并在下次采购中给予该供应商供货商适当扣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