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项目负责人及助理每月完成采购项目数、采购项目超时限率、采购作业差错率、被质疑或投诉率、项目废标率等五个方面作为评定依据,每月、半年及年终评出采购项目质量管理标兵。”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广西区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倡导优质服务,全面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树立优质服务品牌,在采购中心内部形成一种争先创优、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广西区采购中心从今年年初起,开展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助理为主要对象的采购项目质量管理标兵评选活动。
质量管理上台阶
早在2005年,广西区采购中心就在全国同行中较早地通过了ISO9001:2000认证,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ISO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广西区采购中心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经过几年的尝试,质量管理体系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让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更好地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广西区采购中心建立了多达几十个、十几万字的行政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和质量管理等三大管理体系文件。建立起《政府采购标准》、《政府集中采购作业标准》、《政府集中采购作业质量监测标准》三大标准;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导则》、《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文件编写导则》等十几个采购作业导则;建立了《关于采购文件非标准内容风险评估的规定》、《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开展采购项目质量管理标兵评比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采购项目质量管理的作用,同时也是对优秀工作人员的激励。”该负责人说。
想当“标兵”不容易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后发现,想当上“标兵”并不容易。凡被评为月(半年、年度)采购项目质量管理标兵,必须满足五个近乎苛刻的要求,评选条件非常严格。即每月完成采购项目4个及以上,半年完成24个及以上,全年完成采购项目48个及以上;月(半年、年)完成采购项目的超时限率在5%以内;月(半年、年)完成采购项目的差错率在10%以内;月(半年、年)完成采购项目的流标率(以分标计)在5%以内;月(半年、年)完成采购项目无质疑或投诉。
在达到上述质量管理目标标准的前提下,广西区采购中心还分别对项目负责人及助理每月完成采购项目数、采购项目超时限率、采购作业差错率、被质疑或投诉情况、项目废标率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定。打分实行满分100分制,每项最高20分,按每项名次高低从20分以3分差值依次往下打分,“月完成采购项目数”从多到少排列名次分别进行打分,“采购项目超时限率、采购作业差错率、被质疑或投诉率、项目废标率”等从低到高排列名次分别进行打分,最后以五项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最终评出两名采购项目质量管理标兵,其中项目负责人一名,助理一名。
“该评选活动与考核工作挂钩,被评为标兵的项目负责人及助理,给予适当的奖金作为鼓励,并作为年度考核为优秀和评先进的条件之一;对评选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中心质量管理目标标准的,依据中心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该负责人表示。
评比制度还要细化
广西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普遍认为,评选活动试行以来,效果较为明显,确实对提高自身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责任心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广西区采购中心操作的采购项目超时限率、采购作业差错率、被质疑或投诉率、项目废标率等几项指标均明显低于去年同期,且还在采购中心内部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了采购中心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评选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该负责人说。他给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举例说,“以每月完成采购项目数作为评定依据,稍显简单化。虽然每个项目完成都耗费了项目负责人及助理的大量精力,但是每个项目的复杂性和难易程度各有不同,如何更能体现公平合理,需要不断完善评比的标准。”
他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通过对比论证,增加月完成项目的分标数、单项目包含的采购单位数和单项目完成成交额等作为细分标准,多者为先,增加对劳动量及工作繁重度的考量,以实现“好中取优”的目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