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政府采购工作一直位于全市前茅,无论是政府采购额还是信息发布量一直名列全市第一,全面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市排名第一。石门县政府采购工作之所以开展得有声有色,是因为一些得力的措施起着主导作用。
40余项规章护航政采
在政府采购中心刚成立时,石门县政府采购部门通过摸索与创新,制定了《石门县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石门县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实行管采分离后,根据工作需要,又制定了《石门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近几年,石门县共制定各项规章制度40多项,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框架,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采购程序 明确职责
为规范政府采购文件范本,石门县政府采购部门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询价报价单、合同标准文本、验收证明单等,加强业务文本标准化建设。对采购人制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完工验收报告、资金结算通知书等标准文本和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格式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常用文书的标准化建设管理和监督,做到了编制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书内容完整、逻辑严谨、格式规范;做到了评标、比价、谈判办法项目设置合理,指标量化、细化、评判标准准确;做到了评标(谈判、询价)结果提交评标报告或谈判、询价记录,形成了标准化采购程序。同时,健全完善了采购业务档案资料,使采购档案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石门县政府采购部门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程序》、《招投标采购运作程序》、《竞争性谈判采购运作程序》、《询价采购运作程序》、《资金结算程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运作规章,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用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使工作责任明确,运作程序透明,保障了工作的高效率和服务的高质量;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采购与管理分离,采购与结算分离”的原则,制定了《政府采购办公室内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合理划分内部职能,在办公室内部设立了采购管理、业务把关、结算审核三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形成了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管机制,防止采购活动中的随意性,使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采购信息“六公开”
石门县政府采购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坚持做到“六公开”。即:公开采购政策、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纪律、公开服务承诺。在《中国石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政府采购专栏,规定凡1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中标结果一律在网站上公开发布,法定公示期间不得签订采购合同。同时,结合推行政务公开,专门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政府采购信息业务咨询台,为采购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机会,为商家公平竞争提供平台,使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