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药物启动集中采购 为患者年让利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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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04日
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3日在京正式启动。启动会上,北京市卫生局副巡视员郭晋和表示,明年年初,北京市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
包括近200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和20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参加本次集中采购。采购范围为除国家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疫苗外的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预计年采购量达180亿元。通过集中采购,每年可为患者让利26亿元,进一步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从2006年起,北京市在全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312种常见药零差率销售,后来扩大到328种。郭晋和说,北京零差率销售的药物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重合的有1/3。结合全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用药需求,在目前社区零差率药品的基础上,补齐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并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而与国家基本药物不重合的部分,目前在社区仍按零差率销售。
郭晋和介绍,“目前,基本药物在三级医院使用,还不能享受零差率的优惠。在公立医院补偿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医疗机构仍维持15%药品加成。” 郭晋和说。
以往北京市医疗机构按照隶属关系不同,分为卫生部直属医院、本市市属医院等六个类别,造成药品同城不同价。而此次药品集中采购,把原先划分的六个小组归一,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价格、统一监管,集中进行采购。并且实现由中介机构组织向政府主导转变,坚持非营利性。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