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明年将提高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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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7日
黑龙江鸡西 明年将提高集采限额标准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市级《2010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出炉,《目录》明确规定,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类和工程类中同类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80万元的,及服务类中的品目采购计划(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的,要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并由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法定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据了解,鸡西市2010年的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与2009年相比,两项数据分别提高了30万元和10万元。
据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黄成祥介绍,与去年相比,新的《目录》一方面在采购范围上有所增加。比如,新增加了电子显示屏、农用物资等品目。
同时,在资金限额标准上也有所调整,例如,将原有的印刷(定点)由2000元以上提高到了3000元以上履行申报、申核程序等。
为了严格执行《目录》的规定和标准,鸡西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不得先采购后申报,切实堵塞漏洞,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凡属于《目录》规定的采购项目,未经政府采购而自行采购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要求,分散采购计划一律履行申报、核准、合同备案的办理程序,并严格执行到位。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