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同时限定监管和操作各环节时间
规范别人也规范自己
众所周知,规范和效率是政府采购工作自身的发展要求。为此,黑龙江省黑河市紧密结合市直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创新思路,制定了《黑河市直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和集中采购项目工作时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合理确定集中采购方式,明确集中采购操作和监管环节的时间限定,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找准问题 定规设限
“出台这项规定,既是健全规章制度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主任裴安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解释了《规定》出台的目的,“在实际的采购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着采购方式伸缩性大、不清晰和工作时间不明确、效率不高的问题,对于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有着较大的影响。”
为此,黑河市于2009年4月就着手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经过详细的调查和研究,最终制定出《规定》并于7月正式印发。
《规定》一方面详细规定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标准;另一方面,对集中采购项目和监管环节的工作时限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有据可依 提高效率
该《规定》对于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政府采购方式做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根据预算金额标准的不同,每一类采购项目相应采取询价采购或协议供货、单一来源方式、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不同方式。“这样,我们在采购过程中就有了明确依据,可以有效规范采购行为,节省预算资金。”裴安保介绍说。
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也是这项规定的重点。为此,《规定》对集中采购项目工作时限进行了严格限定。按照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下达的询价采购、协议供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工作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最长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同时,《规定》对于采购项目的公示期及公告时间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此外,《规定》也强化了对监管环节工作时间的限定,将效率意识贯穿到了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中。对采购计划的审核和采购方式的确定、发布公告(公示)与招标文件的审核、政府采购合同的审核备案、采购计划技术指标与预算资金变更的审核、采购结算的审核等重要环节工作时限做出了最少1天、最长不得超过3天的明确规定
重视监管 确保效果
为了确保这项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规定》还针对执行过程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从而实现强化监督、简化程序,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的目标。
例如,按照规定,工程项目采购时,在前期立项审批和相关资料完备的前提下,在提报《黑河市直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的同时,还必须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预算清单等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并做出采购资金的上限控制价。“《规定》实行半年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接下来,我们会在实际工作中对这项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裴安保在最后说道。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