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县政府采购工作实行供应商诚信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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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09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避免潜在供应商蓄意扰乱采购程序,近日,宿迁市泗洪县招管办政府采购中心实行供应商诚信投标制度。要求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入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限制其参与该县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此项制度的实施,有效的规范了供应商投标行为,避免了供应商恶意投标现象的发生。
来源:泗洪县招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