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采购中心今年工作抓两条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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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3日
2010年,力争政府集采规模增幅达20%以上,药品集采规模达100亿元左右
对于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来说,2010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在继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同时,肩负着药品集中采购的重任。 据此,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明确了今年工作的两条主线:政府集中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
五项工作锁定规模增幅目标
规模是政府采购永恒不变的话题,特别是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2009年,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准和服务水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模超过25亿元。2010年,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的目标锁定在力争采购规模增长幅度达到20%以上,资金节支率保持在10%以上。
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采购中心将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集中采购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二是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农村孕妇彩色多普勒、医疗设备器械等采购项目以及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三是继续做好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空调设备和办公家具等大类产品的协议供货采购工作,启动办公耗材等货物类协议供货;四是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出差及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机动车辆维修、印刷、专业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设计等项目;五是充分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打造全省统一的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并探索汽车等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借政采机制力推药品集采工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认为,药品采购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一方面能够凭借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相对完善的法律约束机制,有力地保障药品的价格和质量,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对于政府采购这项制度来说,也能通过实际效果获得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这可以说是一种双赢。”
据了解,2010年,采购中心将全面推进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力争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左右,药品降价幅度达到15%以上。
考虑到采购经验不足,采购中心也将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他们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积极学习借鉴外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
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完成后,采购中心将会同辽宁省卫生厅适时启动2011年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
研究制定业务标准模板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注重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做好每一个项目的同时,对于自身的制度完善和效能建设同样不遗余力。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进一步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也是采购中心2010年的重要工作内容。
目前,采购中心已着手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制发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标准模板。研究制定评审专家、协议供货商、集中采购目录、履约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信息公告、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评审报告、质疑投诉处理决定等采购要件的统一格式。
经过长期的准备和充分调研,采购中心将全面推进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的工作。在推行采购合同范本,简化工作程序的同时,加大对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对限额标准以上及重点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履约验收制度,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供应商量化考核管理细则,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供应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采购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对采购活动相关当事人评价、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公告制度,切实增强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建立供应商、评审专家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于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来说,2010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在继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同时,肩负着药品集中采购的重任。 据此,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明确了今年工作的两条主线:政府集中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
五项工作锁定规模增幅目标
规模是政府采购永恒不变的话题,特别是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2009年,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准和服务水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模超过25亿元。2010年,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的目标锁定在力争采购规模增长幅度达到20%以上,资金节支率保持在10%以上。
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采购中心将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集中采购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科学性;二是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农村孕妇彩色多普勒、医疗设备器械等采购项目以及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三是继续做好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空调设备和办公家具等大类产品的协议供货采购工作,启动办公耗材等货物类协议供货;四是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出差及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机动车辆维修、印刷、专业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设计等项目;五是充分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打造全省统一的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并探索汽车等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借政采机制力推药品集采工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认为,药品采购交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一方面能够凭借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相对完善的法律约束机制,有力地保障药品的价格和质量,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对于政府采购这项制度来说,也能通过实际效果获得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这可以说是一种双赢。”
据了解,2010年,采购中心将全面推进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力争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左右,药品降价幅度达到15%以上。
考虑到采购经验不足,采购中心也将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他们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积极学习借鉴外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
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完成后,采购中心将会同辽宁省卫生厅适时启动2011年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
研究制定业务标准模板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注重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做好每一个项目的同时,对于自身的制度完善和效能建设同样不遗余力。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进一步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也是采购中心2010年的重要工作内容。
目前,采购中心已着手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制发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标准模板。研究制定评审专家、协议供货商、集中采购目录、履约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信息公告、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评审报告、质疑投诉处理决定等采购要件的统一格式。
经过长期的准备和充分调研,采购中心将全面推进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的工作。在推行采购合同范本,简化工作程序的同时,加大对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对限额标准以上及重点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履约验收制度,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供应商量化考核管理细则,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促进供应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采购中心还将进一步完善对采购活动相关当事人评价、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公告制度,切实增强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建立供应商、评审专家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