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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项目经理 评分细则全部公开
图为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现场。 摄影/张亮
8月5日,受全国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委托,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人大采购中心”),对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2010年8月~2011年8月的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接受项目委托后,人大采购中心在如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上下足了工夫。据人大采购中心副主任程庆柏介绍,该项目的操作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增强针对性,在评标环节增加了项目经理陈述评审;二是增加透明度,预算和评分细则全部对投标人公开;三是增加监标人,进一步完善开评标过程的现场组织和监督。
在开标现场,多位投标人代表表示,人大采购中心的操作,无论是对程序的严格把握,还是在细小环节上的监控,都努力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这不仅为此次招标招到质量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了基础,也维护了全体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资质要求合理
参与此次投标的12家物业管理公司中,有10家来自北京,2家来自深圳。12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代表表示,人大采购中心此次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设计十分合理,既能使大批物业管理供应商符合资质要求,又能结合需求对物业管理市场进行初步筛选。
一位投标人代表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目前北京物业服务市场上有3800多家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具有从事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也不在少数,人大采购中心要求投标企业还必须具有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的经验,并将其作为评分内容,确实起到了很好的筛选作用。这么规定不仅可以保证采购人购买到放心的服务,同时也为优质投标企业争取到更能体现自身实力的项目。
项目经理现场PK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看到,与其他项目不同的是,这个项目的评分细则里增加了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经理的个人陈述和个人项目业绩,两项各占5分。这就意味着,如果两家供应商的实力相当,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和现场表现将成为关键性因素。
为什么如此注重项目经理的作用?人大采购中心业务一处处长姚顺利解释说,在物业服务行业,项目管理者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和带动服务人员,从而影响到服务水平,考察项目经理实际上就是从源头对该投标企业进行考核:“我们不仅要考察项目经理的仪容仪表,还要考察他的言谈举止、工作思路、服务理念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对等。”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评标室外“偶遇”了一位刚刚作完陈述的项目经理。他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人大采购中心在评标过程中加入项目经理陈述是非常周到的做法。物业管理采购更应注重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思路以及对项目的责任心等。
另一位项目经理开玩笑说,人大采购中心实行项目经理陈述的招数够“狠”。“当着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面,要将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想法都一一表达出来,只要有一点点心虚或底气不足,都逃不过评审专家的眼睛。在这种全透明的环境里,只有真金才不怕火炼。”他说。
抓关键环节确保公正
为了确保项目招标、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人大采购中心这次不但邀请了2名监标人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而且将评标现场的座谈式圆桌改为每位评委独立的课桌式布置。
经常参加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的一位专家表示,两个监标人在评标现场更能满足评标的实际需要。“这样的项目评标一般时间长、任务重,评标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外出上厕所等情况。在这次评标过程中,两个监标人就很好地发挥了共同配合、相互监督的作用。”他说。
北京某物业公司的投标人代表高度评价了人大采购中心严格监标的做法:“监标严格是对有实力供应商的一种保护政策”。
此外,在评标环节人大采购中心对评审专家的管理也受到采购人和有关各方的好评。
比如,在评标现场,所有评审专家的手机都必须关机,交给监标人统一封存,评标结束后才能归还;再如,在就餐处设专门的评审专家席,任何人包括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均不可以与评审专家单独接触,等等。
记者手记
实践中发现问题 创新中谋求发展
在以往的采访中,部分采购代理机构面对记者关于项目创新做法的询问,往往回答:“我们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除了表示谦虚之外,还迫不及待地给自己贴上“合法”的标签。
在与人大采购中心接触的两年时间里,《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他们对合法性的严要求和对规范操作的高标准。他们认为,贯彻《政府采购法》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而作为立法机关的采购中心,人大采购中心更应作出表率。
记者了解到,人大采购中心在合法操作每个项目的前提下,都会对每一个已完成的项目进行小结,以总结改进方法和创新操作的经验。如果说“合法”是人大采购中心操作项目时追求的“及格线”,那么,“及格”之后,人大采购中心又通过“创新”争取“高分数”。
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创新发展。人大采购中心就是在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中一步步将合法固定化,将创新常态化。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