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考核省级集中采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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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6日
近日,根据《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并联合该省监察厅组成监督考核小组,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检查考核。
据了解,监督考核小组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和运行规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加强日常基础管理等方面入手,查阅有关资料,对2009年度省采购中心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检查。
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考核结果对省采购中心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还对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快电子化采购步伐、加强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以及强化日常基础工作等提出了建议。该负责人表示,检查考核为加快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目标,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新成绩、开拓新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