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对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该招标结果对选择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适用。
根据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此次公务车统一保险采购项目涉及市级公务用车约2万辆。由于该项目金额较大,因而采用公开招标而不是竞争性谈判,从而可以避免竞争性谈判时带来的缓冲,同时还能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
除此之外,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强调,本项采购将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交电子投标系统U盘(数据导入后退还),电子投标U盘中须包含用 “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据了解,实行公务车定点保险,就是为了让政府采购部门为采购人把关,从价格、服务承诺和品牌质量上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划出严格的采购标准界限,只有在这界限之上的供应商才能获得投标资格。
随着新兴保险公司的逐渐壮大,公务车定点保险采购可选择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市场机制在行业中的作用日趋完善,从而使得服务质量大大提高。对于政府采购部门来说,充分调动竞争机制,有利于公务车保险采购良好发展。不过,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也表示,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的数量增多而降低竞标门槛。
此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书;5.投标人资格声明;6.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9.本企业在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此次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协议采购项目投标时间为2011年1月6日9:00至10:00,开标时间为2011年1月6日10:00,投标和开标地点同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