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采购中心开展集中采购业务计划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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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为确保2011年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业务计划管理办法的顺利实行,进一步加强采购中心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12月30日,采购中心开展年度第12次业务集中培训,由综合管理部冯正风部长对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培训会由采购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龚原通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上,冯正风部长根据中心在采购业务计划下达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心今后特别是明年需要加强的工作,结合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计划的执行管理和计划统计分析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孙昭伦主任对培训进行了总结,并作了两个方面的概括。一、要把握采购计划管理的三个环节,即编制环节、实施环节和统计环节,这三个环节既有对中心层面的要求,也有对业务部门的要求,还有对业务员的要求。二、采购计划管理将对采购中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带来六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将从过去采购项目单纯的执行操作,向执行操作与执行管理并行转变;二是将从过去采购项目单纯的执行操作,向执行操作与执行案例研究并行转变;三是将从过去采购项目单纯的执行操作,向执行操作与优化转型并行转变;四是将从过去采购项目执行完成量为主,向项目执行完成量与质并行转变;五是将从过去采购项目执行操作为主,向执行操作与综合配套并行转变;六是将从过去采购项目执行操作为主,向执行操作与优化手段创新并行转变。
来源: 上海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