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如何确定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7日
项目名称:
投标有效期如何确定
-
所属地区:-
-
所属行业:-
-
截止时间:2011-09-10
业内专家指出,规定“5天”显然欠考虑。一般国际货物采购招标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以上,国内招标为60天以上。投标有效期应保障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全过程时效要求,是招标、投标体现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投标有效期后,则不能再对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条件进行询标、答疑、考察和评定,招标活动已经结束。因此“5天”的投标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无法满足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招标文件一定要避免这种随意性的规定。
70天以上较合适
“避免随意性其实也并不难,对开标后的每一个环节所需时间进行细致估算,就可以得出一个合适长度的投标有效期。而开标后的环节主要有评标、定标、签合同。而这些环节的长度又都受法定招标时限、招标文件约定时限所限制,因而,每一个具体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既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随意确定。”
某招标代理机构的老总如是说。有经验的招投标公司一般都能合理估算出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质疑、投诉处理所需时间。
开标时间 一般情况是开标后马上进行评标。因此,通常情况下,开标时间可忽略计算。
评标时间 不同的项目所需要的评标时间有很大的差异。长的有评几个月的,短的则在开标当天评完。考虑到完成评标报告,一般项目评标时间可按10天来算。
定标时间 2003年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因此定标时间通常情况下可考虑用10天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这就是说,签订合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通常情况下,可考虑使用20天左右时间签订合同。
质疑和投诉时间 《招标投标法》及其有配套法规没有对质疑和投诉作出规定。但《政府采购法》对此作了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综上所述,这位老总说:“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定在70天以上比较合适。” 在他看来,实践中常见的30天左右的规定是不科学的,“即使不算错误,也比较危险。”
不过,同时他也指出:“当然,招标代理机构也不能为了有利自己,任意制定过长的投标有效期,过长的投标有效期会增加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当然不会独自承担这个风险,风险转移是必然的,采购结果自然就会受到影响。”
视项目而定更合理
据了解,《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投标有效期的天数作出具体的规定,一般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身能力和评标工作的复杂程度确定投标有效期。
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投标有效期是按“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到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计算,而开标、定标所需时间基本相同,评标时间就需要相对精确的计算:“评标时间的确定需要考虑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天~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天~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天~60天。”
然而,也有专家在认可此工作人员“评标时间估算”的同时指出:“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作为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合适。因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还需要签订货物、服务或工程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这段时间内,发生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没有签约的情况,而投标有效期已经结束,投标保证金也返还给各参加投标单位了,招标代理机构就无计可施了。”因此,在这位专家看来,签合同的时间是一定不能忽略不计的。
业内专家总结说:“每个行业领域的投标有效期都不一样,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投标有效期到底怎么确定,要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以及地域认真分析,全面权衡,最终确定。”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70天以上较合适
“避免随意性其实也并不难,对开标后的每一个环节所需时间进行细致估算,就可以得出一个合适长度的投标有效期。而开标后的环节主要有评标、定标、签合同。而这些环节的长度又都受法定招标时限、招标文件约定时限所限制,因而,每一个具体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既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随意确定。”
某招标代理机构的老总如是说。有经验的招投标公司一般都能合理估算出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质疑、投诉处理所需时间。
开标时间 一般情况是开标后马上进行评标。因此,通常情况下,开标时间可忽略计算。
评标时间 不同的项目所需要的评标时间有很大的差异。长的有评几个月的,短的则在开标当天评完。考虑到完成评标报告,一般项目评标时间可按10天来算。
定标时间 2003年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因此定标时间通常情况下可考虑用10天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这就是说,签订合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通常情况下,可考虑使用20天左右时间签订合同。
质疑和投诉时间 《招标投标法》及其有配套法规没有对质疑和投诉作出规定。但《政府采购法》对此作了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综上所述,这位老总说:“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定在70天以上比较合适。” 在他看来,实践中常见的30天左右的规定是不科学的,“即使不算错误,也比较危险。”
不过,同时他也指出:“当然,招标代理机构也不能为了有利自己,任意制定过长的投标有效期,过长的投标有效期会增加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当然不会独自承担这个风险,风险转移是必然的,采购结果自然就会受到影响。”
视项目而定更合理
据了解,《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投标有效期的天数作出具体的规定,一般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身能力和评标工作的复杂程度确定投标有效期。
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投标有效期是按“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到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计算,而开标、定标所需时间基本相同,评标时间就需要相对精确的计算:“评标时间的确定需要考虑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天~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天~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天~60天。”
然而,也有专家在认可此工作人员“评标时间估算”的同时指出:“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作为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合适。因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还需要签订货物、服务或工程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这段时间内,发生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没有签约的情况,而投标有效期已经结束,投标保证金也返还给各参加投标单位了,招标代理机构就无计可施了。”因此,在这位专家看来,签合同的时间是一定不能忽略不计的。
业内专家总结说:“每个行业领域的投标有效期都不一样,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投标有效期到底怎么确定,要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以及地域认真分析,全面权衡,最终确定。”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