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车及会议接待政策延续去年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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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6日
国家及江苏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政策酝酿变局。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获悉,省财政厅日前已印发《关于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期限的通知》(苏财办购[2011]1号)。
通知表示:“因国家及江苏省正在就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有关政策进行研究,决定延续2010年度省级公务用车及会议接待协议供货的执行期限。具体延续期限将在有关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涉及区域联动的地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江苏省财政厅联系电话是:025—83633055。
来源: 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