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三项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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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7日
略阳县三项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一是定期公开采购信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定期发布招标采购信息,最大范围让供应商获得采购需求信息,通过信息平台建立即时联系机制,招标过程中明确说明采购标准,避免保护性规定,确保采购前期“公开、公正、公平”。二是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将招标采购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告,对已完成的采购项目及时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方便相关部门监督审查。三是招标项目监督透明。邀请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全程监督,杜绝采购违规行为。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