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佛坪县政府采购中心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实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基本满意。
2012年全年,该中心共完成集中采购业务69笔,其中公开招标9次、竞争性谈判9次、询价采购40次,共计合同金额1216万元,节约资金209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4.67%,与2011年相比,合同金额增长63.2%,节约资金增长137.5%。
在工作中,该中心积极与财政局预算科、事财科、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严格审核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未经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予支付,有效遏制了各单位擅自采购的现象,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同时,该中心狠抓程序规范、把好"三关"。即: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审批复关,采购合同的验收关和政府采购结算的审核关,跟踪管理、实时监督;狠抓文本规范,严把采购文件的制作、发售关,确保文件内容客观公正;狠抓行为规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行为。
另外,在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后,该中心相关人员现场同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协商,按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全部做到当天出中标结果。针对时间紧且金额不大的采购项目,该中心会同采购人进行现场查看、磋商,货比三家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该中心还实行重大采购项目回访制度,随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产品运行情况,对未及时履行合同的进行督促,保证采购项目按时完成;对产品运行存在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付工礼)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