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周新航报道 辽宁省从今年9月起对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实行预算定额管理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并在全国率先实现联通、电信、移动网络专线租赁价格的统一,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管理,科学确定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的预算定额标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随着省直单位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加,对基础网络专线服务租用需求同步释放,从而为财政部门加强此类服务项目的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邹英尔介绍说,今年6月份以来,省财政厅对省直353家预算单位,4361条网络专线的租赁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分析研究,并对网络租赁服务的价格分别根据互联网专线、长途数据专线和本地数据专线三个类别进行了分析。
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省直单位网络专线服务的预算标准不统一,服务的需求和服务标准不统一,运营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价格构成不透明,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废标率高,一定程度增加了行政成本等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省财政厅决定对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实行预算定额管理与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并在全国率先实现联通、电信、移动网络专线租赁价格的统一。
一是做好网络租赁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经过多次认真测算,省财政厅科学设定采购的拦标价格,统一制定采购需求,统一省直单位网络租赁服务标准,并向租赁需求量大的重点省直单位征求意见,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二是合理确定省直单位网络专线定点管理业务范围。三是科学设定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和服务价格。四是出台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定点管理范围和服务期限内,省直单位新增加网络专线服务以及原来的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合同到期需要继续租赁的,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省财政厅一律按照统一采购确定的价格标准安排资金,实行预算定额管理。对于合同没有到期的以及定点管理范围以外的网络专线租赁服务,仍然按照原来的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同时,省直单位要在每年的7月30日前完成当年网络专线租赁服务费的支付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在定点管理范围和服务期限内,省直单位新增加网络专线服务以及原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合同到期需继续租赁的,在实施政府采购时按照定点管理的方式执行。即省直单位在定点运营商范围内可以任意选择服务商按确定的价格和服务标准与之签订合同,而不再需要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对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实施预算定额管理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后将会带来积极成效。”谈起此项创新工作,邹英尔表示,此举创新了省直单位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的预算管理手段。通过政府采购统一了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建立了预算定额标准,辽宁省财政厅和省直各部门在编制网络专线服务预算时将有所遵循,提升管理水平;简化了政府采购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综合节支率约为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