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直属单位机动车保险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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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1日
2009年12月24日,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对盟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定点单位招标工作圆满结束。采购中心自12月1日接到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后,就着手编制标书。招标公告于2009年12月11日在《兴安日报》和“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共有6家供应商前来索取了标书。至投标截止日12月24日上午9:00,共有6家供应商投标。开标仪式于2009年12月24日上午9:30在盟财税大楼五楼会议室举行。
评标委员会由盟工商局、盟审计局、盟财政局、盟采购中心等4个单位的代表共5人组成。
评标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
评标依据:评委评标、定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条第三款、《评标标准》和《评标计分细则》进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当场发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就是说没有完全响应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作废标处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中心支公司更换法人代表了,没有证明文件,没有法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作废标处理。
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经对三家有效投标书的经营资质、信誉、售后服务等进行审查,这三家资质都符合规定,并且都完全响应标书。这三家的保险费优惠率都是30%。经评委综合评审,最后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都邦财产保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为2010年度盟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定点单位。开标、评标全过程在纪检部门和盟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原则。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