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规则和标准需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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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2月17日
过去10年,我国政府采购在规模上迈过1万亿元大关,制度建设从点及面,操作水平由低到高,政策功能从无到有,队伍建设也从弱到强,让人倍感欣慰。我们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也看到我国政府采购改革面临的诸多挑战。未来10年,我认为我国政府采购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在此我提出以下3点建议:
一是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回归到政府采购本源,我认为它其实和我们的居家理财道理相通,就是做好优质采购并实现资金节约。但是政府采购还有很多政策的延伸功能,因此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梳理是很必要的。我一直主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法应合并或是要协同。
二是以标准化促电子化。我国目前的操作模式是以手工操作为主,兼顾电子化采购。随着我国采购规模的持续扩面增量以及加入GPA协议的进程加快,基于目前的采购模式难以在未来实现3万亿甚至是4万亿的政府采购规模。上海市实行“ISO”质量管理贯标工作,推进集采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因为,采购规则和标准后得以固化后,采购效率将进一步提升。此外,标准化建设也是电子化建设的基础。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并以促进电子化建设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突破口。
三是建立并完善全国性政府采购数据平台。数据平台可以充分利用现在的云技术,收集并提供海量的政府采购数据,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审计系统在税收审计的时候,建立了很多的数据,利用这些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一些偷漏税的大案要案。类似这样的数据分析对监管部门来说十分重要,政府采购监管同样如此。通过对政府采购数据的进一步的统计、加工、整理及分析,可以深化政府采购的相关功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需要技术手段加以实现,网络技术可以提供这样一个载体。所以,未来10年,构建政府采购大数据平台对深化政府采购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我认为,政府采购改革在规范的过程中,还应加强政府采购各方的服务意识。不论是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供应商还是媒体,都应加强服务意识。而这样的服务意识,对政府采购这一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来说,首先需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比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加强培训,从事政府采购相关业务需进行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政府采购专家需提高和更新自身知识。对于媒体同样如此,媒体应收集各地好的做法,介绍各地经典的案例,为我们制度更新和完善提供借鉴。而这样的服务意思,是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各方需要加强的。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