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建立串通投标预警处理机制,加大“暗标盲评”实施力度等,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公共资源更加公平高效配置,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意见提出,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规范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动态管理,强化信息登记及公示,逐步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
推行投标人信息公开。建立全省统一的投标主体信息库,涵盖资质资格、业绩奖项、项目管理人员等各类常用信息,实现主体信息在各电子交易平台间一地注册、全省通用,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予以公开。
建立串通投标预警处理机制。依托省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预警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标王标霸”等异常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查实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上传至“信用湖北”,并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推动惩戒主体逐步从惩戒企业延伸到惩戒责任人,将惩戒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等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完善“不见面开标”模式。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开标活动不受时间、地域以及物理环境限制。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实施开放式下载招标文件、匿名上传投标文件、在线开标等全程线上操作,严格开标过程实时留痕、数据文件自动归档。
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市(州)施工、货物、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分别达到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县(市、区,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别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必须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
加大“暗标盲评”实施力度。依托电子交易平台“暗标”技术能力,在评标环节隐匿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电子评标系统随机分配评审顺序,推动评标专家全程“盲评”。逐步将“暗标盲评”范围从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扩大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
同时,意见提出,探索实施“人工智能+”招标,试点推进“人工智能+”评标,全面开展“人工智能+”监管。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