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起串通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决遏制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财政资金安全,现公布2起串通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A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公司串通投标问题典型案例
2022年7月2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烈士纪念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开标,中标金额2715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串通投标嫌疑,依法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经查,A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南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D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E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F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受郭某某或黄某联络,参与陪标。各公司均接受投标文件及报价的审核修改,投标报价围绕主标单位呈规律性小幅差值,并分别收取陪标费用5000元。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参照海南省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6家公司分别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13.575万元。
本案明确“陪标亦追责、未中标亦担责”的执法导向,只要存在约定报价、配合围标、收受报酬等行为,无论是否中标,均依法惩处。同时彰显住建与综合执法部门协同联动、精准打击隐蔽串标的能力,体现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乱象“零容忍”态度,有力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常态化治理。
案例二:安徽L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串通投标问题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22日,万宁市东兴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3007.67万元)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开标过程中,“机器管招投标”系统自动预警,显示安徽L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M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价软件加密锁号雷同,涉嫌串通投标。系统当场终止两家公司评标资格,二者均未进入评标环节。接万宁市住建局线索移送函后,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通过调取系统后台数据、投标文件原件及询问当事人,查明违法事实。
经查,两家公司投标文件中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完全一致,且工程量清单内容完全一致。该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项,构成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参照海南省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鉴于当事人未进入评标环节、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调查,依法从轻处罚:
1.对两家公司分别处招标控制价7‰的罚款,分别计21.05万元,合计42.10万元;
2.对两家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某、邵某某、秦某、宫某某分别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罚款,各1.05万元,合计4.20万元。
此外,万宁市住建局依法对两家公司实施信用惩戒。
本案是“机器管招投标”系统赋能智慧监管的典型实践。通过技术手段自动识别加密锁号雷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等隐蔽性串标痕迹,实现精准预警、即时处置,有效破解传统执法中“发现难、取证难”问题。同时,本案实行单位与个人“双罚制”,既处罚违法企业,也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体现了对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全链条追责的执法导向,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的市场主体。
请各市场主体引以为戒,自觉守法合规经营;请各级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