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3年,事关3万亿元政府采购市场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迎来首次系统性修订,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从“程序导向”向“结果绩效”的深层转型。
6月26日至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该修订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修订草案不仅将全部预算资金采购纳入监管,更首次增设“政府采购数字化”专章,将全流程电子化、全过程留痕、全方位监管从倡导升级为法定刚性要求,带动政府采购中的“阳光”“合规”重要性持续凸显。
政府采购数字化成刚性要求
据新华社今年6月透露的数据,现行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初施行以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3.3万亿元左右,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0.8%提高到2.4%,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7万亿元。
7月22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5)》显示,2025年政府采购规模约3.25万亿元,降幅约为3.71%,政府采购延续了2021年以来采购规模小幅收缩的趋势。与此同时,2025年,我国公共采购市场在法治化、数智化、绿色化、国际化、生态化五大维度建设取得系统性突破,结构优化态势明显。
近年来,AI等新兴技术在政府采购领域逐步加大应用的同时,重程序轻结果、唯招标论、小额零星采购监管真空等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也必须主动适配当前发展新格局,面向未来的新需求及时完成更新与优化。
此次修订草案共10章104条,直指当前市场竞争中的顽疾,其中的亮点之一在于法律适用范围的突破性扩张。打破现行以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划定法律适用范围的制度边界,将过去游离于监管之外、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也纳入适用范围。
此外,修订草案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借助大数据构建起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体系,确保采购活动全程可追溯、可审计、可问责。针对采购效率与公平,修订草案打破“公开招标”的优先地位,确立以“公开竞争”为主的采购理念,要求根据项目需求特性灵活选择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
在监管层面,修订草案增设“政府采购数字化”专章,明确国家鼓励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同时,要求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子交易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推动政府采购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互联互通,从制度层面消除地域数字壁垒。
政府采购数智能力的合规实践
事实上,此次修订草案的修法导向与先行实践形成了共振。
在统一电子交易平台方面,以地方实践为例,山东推动全省16市全部纳入国家绿色建材政府采购试点,成为全国首个且唯一实现试点全域覆盖、全链贯通的省份。建成省级统一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与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项目申报、采信、采购、施工、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链条信息可追溯。截至2025年末,山东省累计确定试点项目226个,覆盖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
以企业实践为例,京东集团打造了京东慧采等数智化采购平台和AI采购管家等智能工具,通过打通信息流、商流、物流与资金流,优化供应链效率,构建了以标准、制度、技术、运营为“梁”,以供应商准入、商品上架、价格管控、履约配送、验收交付、结算对账等环节为“柱”的全链路合规治理体系。
此外,修订草案还首次写入“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内容,旨在把公平竞争上升至制度保障的高度。而建设统一的商品标准、数据标准和裁决标准,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基础。
例如,作为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山东印发统一流程指引与专家审查规则,规范全省投诉、举报、处罚三类案件办理规程、文书格式与办理时限,建立全省统一的裁决标准体系。京东工业自研AI大模型“JoyIndustrial”和“墨卡托”标准商品库,通过深度学习技术对工业品进行统一参数定义与同品识别。
在“政府采购数字化”专章中,修订草案明确提出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统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电子化采购活动的监督与风险防控。
对此,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与远程异地评审,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加快建设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系统,集成风险智能预警、数据动态巡检等八大核心模块,运用大数据模型精准识别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行为,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监管。
“数字化专章将全流程电子化、穿透式监管嵌入法律框架,解决‘怎么买得更高效透明’的问题。”国际关系学院经济金融学院教授赵勇撰文指出。
从城市“阳光采购”到工业“价格治理”
为解决实践中各方反映较多的对使用预算资金的小额零星采购监管缺位的问题,修订草案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的零星分散采购纳入本法适用范围,按照简易采购制度执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地。实践中,地方政府与企业也为破解小额零星采购难题进行了探索。
在湖北,京东联合武汉国创资本打造了“汉e采”阳光采购平台,统一归集分散采购需求,实现预算—寻源—比价—结算全流程数字化,已服务武汉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1172家,开通采购账号超4300个,入驻本地及知名供应商近300家。
在河北,京东联合廊坊数城集团推出“廊e采”平台,将碎片化采购订单整合为标准化线上批量订单,有效压缩采购开支、提升整体采购效率,并实现本地采购数据纳统与全流程线上留痕、交易全程可追溯。
如果说通用政企采购是合规治理的“基本盘”,那么工业品采购则是合规难度更高的“深水区”。在工业品采购领域,合规治理的核心痛点之一是缺乏公允价格参照系,此次修订草案也新增了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机制。
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采购最高限价或者其他供应商有效报价,可能影响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对报价合理性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评估后认为其报价无法保证采购标的质量或者无法履约的,应当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2026年7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等机构,共同开启电商工业品价格指数研究。该指数基于京东工业真实交易数据,依托大模型同品识别技术,为央国企采购提供公开可验证的价格基准,旨在从源头遏制价格虚高与恶性竞争。
可以期待,未来随着修订草案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数字化、标准化、绩效化将成为政府采购行业的核心发展方向。一场关乎3万亿元政府采购市场运行规则、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变革,正徐徐拉开大幕。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作者:赵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