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完善定点协议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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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6日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从供应商的确定、维护、管理3个具体环节着手,对市本级定点协议采购工作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
据了解,包头市近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市本级定点协议采购的各类供应商。目前,该市市本级定点协议采购范围共涵盖了8类,定点协议供应商达178家,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37家,影像器材25家,电器设备22家,办公家具17家,公务用车20家,车辆维修23家,车辆保险4家,车辆加油2家,公务印刷22家,煤炭供应6家。
为确保定点协议供应商有序竞争,保证采购人好中选优,包头市财政还编制了《包头市定点供应商维护操作手册》,对具体业务流程等作了规定。一方面,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定点协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进行网上授权,并通过网络对供应商提供商品的主要配置参数、市场价格、采购优惠以及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同时,供应商要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对其商品和服务进行展示,并按季度更新信息,网络在季度结束前10天提示,不按时进行信息更新,系统自动封闭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恢复资格需重新申请审核。
此外,包头市还对定点协议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服务和政府采购优惠等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不执行政府采购定点协议制度、不严格履行定点协议供应商义务、采购人反映强烈的定点协议供应商,经核实有权取消其资格。对垄断采购价格等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通报、1-3年内不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