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云南省弥勒市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成熟和规范,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政府采购作为财政体制的一项改革,目前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实践中仍有诸多难题亟待解决。具体到弥勒市,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认识宣传不足,执行难以完全到位。政府采购的根本目标是节约成本、预防腐败和规范管理。但有人错误地认为:"政府采购权力过于集中,由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只有使用财政资金组织采购才要财政部门管,用自筹资金购买政府管不着。"也有人片面将"节约了多少资金"作为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唯一标准。认识不足、宣传不力造成政府采购工作阻力较多,制度执行难以完全到位。
二是财政经费紧张,难以实现"应编尽编"。弥勒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出压力大,难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普遍在需要使用时才申报采购计划,使得采购工作缺乏科学性和计划性。
三是采购周期偏长,难以满足采购人要求。政府采购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运作,有一定的时间周期,实践中容易出现周期长与采购人对所需商品和服务时间要求紧的矛盾,造成采购人急需的物品不能及时采购和供应,由此导致有些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积极性不高。
四是采购规模偏小,采购范围较窄。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地区)的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到年度GDP的10%或财政支出的20%左右,2012年弥勒市实际采购规模7073万元,只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4%和GDP的0.03%左右,规模显然偏小。从实施范围看,还有很多品目没有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比如公务接待、汽车维修等。
五是部分产品区域垄断,个别价格偏高。例如部分汽车、医疗器械及电子类产品,厂家搞区域代理,造成产品品牌区域垄断,某些品牌基本上只有授权的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其他品牌供应商无力竞争,垄断性非常明显,难以形成有效竞争。另外,由于还没有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信息系统,无法提供价格指导服务,因此采购人难以获取市场的准确价格,严重影响采购价格。价格定得过高,会损害采购人利益;价格定得过低,容易造成废标,影响采购效率。
六是技术专家缺乏,影响评标质量。根据规定,招标采购项目评标环节,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但该市技术专家相对较少,实际工作中不得不降低标准聘请评委,并且每次评标的评委选择范围非常有限,抽签评标的余地不大,进而影响评标质量。特别是在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项目采购中,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给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带来了困难。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张斌伟 通讯员 杨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