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优化监管平台 规范三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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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
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防止奢侈浪费和腐败行为发生,规范"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不断优化"三公消费"监管平台,确保"三公消费"不"出轨"。
该县公务接待原则上一律在定点饭店消费,定点接待商户的所有商品需明码标价,提前通过监管平台进行申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成为公务消费品。对于价格虚高、不符合市场价格的商品,一律拒绝审核;对于非定点公务接待有异常情况无法说明的,也一律拒绝审核。
该县各预算单位在公务消费后,必须通过商户或单位操作员录入监管平台,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方可报账。所有的消费明细全部呈现在"三公"监管平台,工作人员对所有公务采购物品严格把关,杜绝礼品、土特产和其他非公务用品,狠刹奢侈浪费现象。
该县还将所有在编的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公车如需维修(装饰),必须通过监管平台按流程完成"申报-询价-授标-验收-结算"等操作程序;如需加油、保险等,也须在相应模块进行录入,工作人员对公车消费全程监控,对不合规范的消费单据一律拒绝审核。
今年以来,该县共拒绝审核定点商户价格申报87笔、公务接待91笔、公务采购103笔、公务用车41笔。
(陈军 李钦 何莉)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