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企业公示信息不实 工程招投标或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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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1日
城市晚报讯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贯彻实施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开通。现在,企业可以通过该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免费查询工商部门和企业公示的相关信息,将对解决公众和政府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起到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发布会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介绍,目前,我省贯彻实施《条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保障,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过前期论证、立项、招标工作,已经全面建成,并于10月1日正式开通。
二是集中清理核查工商登记数据。为了向社会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工商登记信息,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先后组织全省各级工商局集中开展了几轮工商登记数据清理核查工作,有力确保了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目前,全省150万户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信息都已经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了公示。
三是强化工商系统内部培训。目前,全省各级工商窗口和基层工商所人员参训率已达到100%。
四是积极开展企业培训。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局通过面对面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视频教学等多种形式,对全省25万户企业开展轮训,确保企业培训面达到100%。
五是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服务工作。为确保10月1日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启动,省工商局加大了服务力度,一方面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发放宣传单、上门指导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并正确掌握申报流程;另一方面加大咨询服务力度,全省各级工商局均设置至少2部以上咨询电话,并通过各大媒体及省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同时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现场指导企业填报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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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者工程招投标或受限
记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宽进严管”。《条例》作为加强改革后续监管的重要保障,请问是怎样体现出“严管”这一思路的?
管德华(省工商局副局长):《条例》提出了信用监管的理念,表明政府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把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更好地融为一体,把信用约束、综合执法、行为监管和社会共治进一步结合起来。所谓“严管”,具体来说就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条例》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及时地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提醒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二是实行违法企业负责人问责制度,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三是实现部门信用联动约束,要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各类荣誉称号等各个方面,都要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要严格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真正实现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从而极大提高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记者姜永鑫实习生伊婷/报道)
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