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实行招标文件“三方”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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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
【文/ 赵蕾蕾】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保证我区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政务服务中心对区内项目实行招标文件“三方”会审制度。
项目立项确定后,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业务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等三方进行会审,集体把关,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完整性、投标人资质、资格设定、评标办法、工程控制价、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招标文件会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编制情况作详细说明,会审人员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核实并提出修改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审意见书并签字确认,经备案后发布。对复杂的招标项目,同时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
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不仅确保招标文件编审有理有据、科学规范,而且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效有序进行,维护了我区招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来源:湖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