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部队采购 诈骗十余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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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新华网南京4月21日电 几名男子分工合作,冒充部队采购人员,在江阴的一家公司诈骗了十四万余元,近期,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2015年3月间,被告人罗某、曾某与朋友赵某、龙某(均另案处理)合谋,三人从网上物色了江阴的一家食品公司。然后由被告人罗某与赵某冒充某部队采购人员,向该公司订购马蹄酥、啤酒及“自热米饭”。但是该公司不生产、经销“自热米饭”。被告人罗某等人就趁机向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提供了一个“自热米饭”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其实这个供应商就是被告人曾某冒充的,然后曾某再让对方联系由龙某冒充的“自热米饭”生产厂家。以此来骗取销售人员的信任,然后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三次共计骗取该公司货款人民币1474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商家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提高警惕,问清楚对方的情况;其次在采购物资时一定要到现场去看一看,掌握真实情况。再次要尽量找业务往来较多、彼此信得过的商家交易,不要随意向对方指定的账号打款。(蒋正光 陈琳)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