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看来,是中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中心在辽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的全力支持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中心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201000”四项工作目标(即采购规模20亿元、节支率10%、有效投诉为零、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段君明介绍,中心全年组织实施完成采购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23.5亿元,其中:完成日常采购项目257个,项目资金预算为14.2亿元,协议供货项目资金预算为3.9亿元,会议定点项目资金预算为2.8亿元,公务出差人员定点住宿项目资金预算为2.6亿元。实际支出为20.7亿元,节约资金2.8亿元,节支率为11.94%。
与此同时,中心在完善中心体制机制、促进业务操作规范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把每一个项目都办成精品
2008年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功能作用,全力打造政府采购“阳光交易”工程,全年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57个。数量并不是很多,可是由于采购中心用心组织,规范操作,每一个项目都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了全年有效投诉为“零”的目标。
这其中,一些涉及公益、民生的重点采购项目,更是精彩纷呈。总规模达3亿元、节支率为12%的省国税局税控收款机产品选型项目,成为全国同行的“样板”;“慎用钱”与“质为先”的全省环保局亿元污染源监控项目;“演绎科技神奇”的省气象局50套人工增雨发射装置采购项目;惠及民生的省卫生厅疫苗及一次性注射器采购项目,既实现了节支促廉的目的,又推进了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优惠率达50%的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项目、节支千万元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把实惠留给最终用户--广大农民,实现了“政府花最少的钱,让农民得到最大实惠”的最终目标。这些不仅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也为政府采购制度获取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协议供货 服务类采购有亮点
2008年,中心进一步扩大了货物类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将货物类协议供货范围扩大到25大类协议供货项目的采购,范围涉及10万多个品种,946家供应商,基本满足了省直各部门、单位对IT产品、办公设备、公务用车和办公家具的需要;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启动了办公电器货物定点采购工作。将电视机等19种办公电器纳入货物定点采购范围;三是与沈阳、抚顺、盘锦、锦州等4个周边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同时,中心组织的服务类定点采购也出现了很多新亮点。采购中心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完成了辽宁省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沈阳地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驻沈90%的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参与了采购活动,最后辽宁友谊宾馆等50家宾馆饭店中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中心也启动了公务出国团组代理服务和国际机票购买实施定点采购工作,起草了《省直单位公务出国团组机票购买和代理服务机构定点服务采购工作方案》,正待省财政厅审定后组织实施;另外中心还会同省财政厅、省人民广播电台启动实施了机动车辆维修、印刷和物业管理定点采购工作。
政策功能得到新强化
据统计,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008年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采购项目73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28.4%,项目资金预算为9.3亿元,占货物类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30.6%。
在宏观层面,采购中心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措施办法。代省财政厅起草了《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制发了相关意见。具体规定了合理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公平设定采购内容和要求等条款,明确了对主自创新、节能和环保产品等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及其分值、价格优惠幅度等项支持具体措施等。
而在实际项目的操作中,中心也着力营造了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坚持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坚持有利于国本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并都依法履行了论证和报批手续。
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