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对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来说,是发展的一年,是进步的一年,凝结了全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心血和努力。面对已经到来的2009年,湖北全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信心更足,目标也更明确。
在日前召开的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湖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提出了2009年全省政府采购管理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财政经济工作中心,继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实现政府采购规模新跨越,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新突破,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新提高,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新提升,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新面貌。
制度建设仍是重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结合2008年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2009年,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湖北政府采购处)将陆续出台《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管理规定》、《湖北省政府采购台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审计的通知》、《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罚依据》、《协议供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
规模是衡量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直接反映政府采购发展的广度和深度。2009年,湖北省将巩固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继续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
继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后,2009年,药品、农机具等民生项目有望实现政府采购,要将省政府2009年公开承诺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落实到政府采购的实际工作中去。湖北省政府采购处处长魏承玉介绍,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一系列重大投资项目陆续启动,公路、廉租房、城市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堤防等工程类采购占政府采购的比重将由去年的46%提高到60%。对此,湖北省在2009年工作中,将健全采购方式管理,严格审批行为,力争2009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实现190亿元,其中工程类采购占政府采购的比重争取达到60%以上。
理顺执行机构管理体制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与行政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它独立于招标投标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之外、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针对近年来,湖北省少数市州县将政府采购中心并入招投标办公室或综合招投标中心的不当做法,2009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集中力量进行纠偏。
周顺明说,“招投标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招投标活动,协助处理在招投标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招投标办公室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不能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领导。综合招投标中心仅仅是一个招投标操作平台,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职责,与政府采购中心是不同质的机构,不能混淆。”为此,他要求各地政府采购部门向当地政府及编办汇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设置规范的集中采购机构。
据悉,2009年,省政府采购中心将积极实现从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中独立出来,成为省属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