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丰收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全区政府采购规首次突破100亿大关,达到了133.8亿元,比上年增加了49.4亿元,增长58.48%,高于当年地方财政支出增长率24个百分点。其中,自治区本级采购规模为30.8亿元,盟、市采购规模为103亿元,合计节约财政资金15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0.1%。但成绩面前,内蒙古自治区的政府采购人并没有满足,而是对2009年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2009年,我们内蒙古自治区树立了政府采购规模全区平均年增长15%,达到150亿元的新目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康佳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规范操作 确保质量
康佳认为,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对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是个机遇。因此,内蒙古自治区将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投资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将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投资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购质量和采购进度。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工程采购的规范开展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导文件。康佳表示,2009年,内蒙古将做好《办法》的落实工作,严格审批程序,严肃查处工程规避政府采购行为,扩大工程政府采购规模。
同时,要继续加大对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自治区各类专项拨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逐步将适合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另外,我们还将做好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通过这四方面的努力,确保实现150亿元采购规模的目标。”康佳表示。
充分发挥政采政策功能
康佳认为,扩大内需是今年国家的一个重点工作,国家对很多项目投入了资金,政府采购工作也应该在大的经济形势下,统筹考虑。她表示:“我们将抓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落实工作,实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办法。积极研究政府采购在推动扩大内需政策中的功能作用。”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在评标过程中,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加分。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也将继续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研究制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处要求各盟、市完成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启动和应用,有条件的盟市要研究推广旗县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精神,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并适时选择部分盟、市和单位进行试点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康佳表示,2009年,内蒙古将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责和优势,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康佳介绍,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设置政府采购黑名单。对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某些采购单位“先采购,后补手续的行为”一律不给予补办。对规避公开招标或者应公示而没有进行公示的单位,将要求该单位已书面形式汇报理由,并对其下发责令改正的通知书,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将不再为其支付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另外,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也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康佳表示:“尤其是要加强对市、县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确定与实际结合紧密的培训内容。”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