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如何让政府采购单位做到依法采购、应采尽采,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徐初纯颇有心得。在他看来,要让政府采购工作在各采购人单位顺利、有效开展,机构设置完整和工作人员权责分明是有力保障。日前,该采购办公室制定的《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责任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了解,2009年年初,福建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为了规范各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响应福建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讨论制定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责任工作制度》。“希望通过相应的制度建设,能够促进各采购人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 徐初纯这样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明确政采责任机构 加强管理
据龙岩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市各市级单位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机构比较分散。比如,有的单位是财务部门分管,有的是办公室分管,有的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分管,有的几个处室同时接管,有的甚至连责任人都不明确。“这样既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 徐初纯如是表示建立统一政府采购机构的必要性。
为结束各单位政府采购内部管理的相对混乱状况,此次出台的《制度》要求“市级政府采购责任工作制度包括责任机构工作制度和责任人工作制度”。
对于什么是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制度》强调:“政府采购责任机构是负责本单位或本系统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工作的机构或由单位内部有关人员组成的常设机构”。同时,《制度》还规定,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根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政府采购责任机构。
完善责任人制度 条件严格
“对于一些人员较少的单位,无法建立责任机构,就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人制度。” 徐初纯说。对此,《制度》规定,政府采购责任人是未确定政府采购责任机构的单位指定的负责本单位或本系统政府采购具体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根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需要确定责任人。
与此同时,《制度》还规定,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工作人员、政府采购责任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循私情;热爱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掌握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基本知识;具有胜任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明确任职流程 定期考核
据了解,《制度》还对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任职流程及相关事项做了说明。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应填写《龙岩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备案表》,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备案登记,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如撤销、变更的,应重新向市财政局备案登记;政府采购责任人从单位内部从事与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的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需要确定。
政府采购责任人经推荐并经单位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填写《龙岩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责任人备案表》),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备案登记。
政府采购责任人实行任期制,任期两年,定期轮换。政府采购责任人因任期届满、工作变动或不再从事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时,由其单位将变更后的政府采购责任人报市财政局备案。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