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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1-09-10
答: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指定专门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机构为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2、物业管理招标范围有哪些?
答:开发建设单位出售新建物业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
政府提倡和鼓励业主大会和其他物业所有权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
3、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有哪些?
答: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指定的物业管理招投标网上免费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应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4、物业服务企业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是多少?
答: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5、投标文件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一)投标函,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管理目标及其他履约承诺等;
(二)技术部分,包括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人员配备、主要工作环节运行程序及检查方法、物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商务部分,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其他委托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报价,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形式以及相应的项目财务收支测算;
(四)资信部分,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管理业绩、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等情况。
6、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委员会有哪些人员构成?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与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7、招标人如何确定中标人?
答: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依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参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8、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的任职资格是什么?
答:(一)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熟悉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知识;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来源: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