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 请供应商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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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4日
日前,河南省鹤壁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座谈会,邀请6家供应商和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操作机构进行对话。鹤壁市财政局纪检组长刘家斌对供应商提出的好建议表示了感谢,并针对这些意见提出了鹤壁政府采购工作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鹤壁采购办”)主任董琳炜介绍说,今年是鹤壁市财政局的企业服务年,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鹤壁财政局非常重视作为当事人之一的供应商的建议。因此,特意邀请了6家供应商前来座谈,回答他们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些疑问,听取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几家供应商代表表示,鹤壁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人员态度比较认真、程序规范、操作透明,这让他们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很放心。但供应商代表也反映了一些仍然存在的问题,比如采购单位用自筹资金采购时付款比较慢,还有验收工作有时随意性较大、有推诿现象等。另外,供应商代表还建议招标文件在制作前应该进行市场调查,使招标产品更具市场可行性,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
刘家斌表示,供应商提出的很多建议都很有价值,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要强化对采购单位的约束机制,定期回访,监督政府采购履约情况,提高政府采购信誉。采购办、采购中心应拿出办法,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董琳炜表示,供应商提出的一些问题在当前确实存在。他表示,今后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予以解决。对自筹资金项目,今后要逐步将资金集中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时统一支付,确保资金支付环节准确守时。对标书编制中易出现倾向性条款的问题,采购办将探索对数额较大的项目实行标书专家论证和网上公示等做法。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