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优先采购本土自主创新产品
市内企业、科研机构开发的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经认定政府可直接首购;政府应当优先采购市内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产品;可多使用在药品、医疗器械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地企业产品……昨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相关通知指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自主创新。
昨日公布的《佛山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出,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公布的优先采购产品目录,优先采购本地环境保护产品、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同时争取增加本市进入优先采购产品调整目录清单名额。
根据《措施》,市内企业、科研机构生产或者开发的试制产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条件的,经认定,由政府进行直接首购和订购;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市内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市内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产品;佛山市医疗机构在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多使用在药品、医用材料、医疗器械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地企业产品,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另外,在坚持市场原则下,以政府采购为导向,佛山将以环境保护产品、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及名优产品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同城购物活动,鼓励广大消费者购买本土产品。
与此同时,相应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也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比如,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信用状况和资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担保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加强中小企业采购活动的诚信监督,对违反诚信原则非法谋取利益的中小企业,视情况采取不予支付合同价款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措施。
名词解释
首购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企业自主创新往往会碰到一个门槛,形成产品之后还没有社会上的信誉,谁敢用它?这时,政府采购就应该作为第一推动力。特别是一些应该寻求突破的设备,政府采购首购制度如果处理得好,实际上就是“以公共资金在政府采购中推动更有创新意愿的厂家大胆迈出创新步伐”。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