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税局结合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重新修订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工作规程》,下发了《关于规范北京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既有较强的实用性,又有可操作性,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编报制度有关事项的要求,北京市国税局严格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培训、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落实,加大政府采购计划的管理和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口径、格式和时限填报各类数据,并严把审核汇总关,确保各项数据汇总真实、准确和及时上报。
加强管理,落实总局关于IT类协议供货、汽车类协议供货、办公用品类等协议供货制度,有效掌握二次竞价、二次竞标等方法,充分发挥价格竞争机制的作用,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建设,着力在理顺工作关系、完善运行体系上狠下工夫,合理调配人员,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先、强制采购等相关规定,对于强制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必须强制采购。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协商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培训班,组织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科长及采购人员参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开展“以会代训”、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的采购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横向交流。根据采购工作计划安排,积极深入基层进行采购业务指导,共同研究解决基层在采购活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建立采购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各预算单位之间的交流,互相借鉴经验做法,有效推动市局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政府采购风险防范意识。市局以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为契机,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健全完善制度。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采购项目实施的工作制度,使监督制约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防范,结合采购工作特点,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提高政府采购风险化解和应对能力,着力防范和规避政府采购风险,构建政府采购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确保全局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