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理好财 从源头防腐败
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今天(8月28日)举行的第二批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上公布,从转变职能后,中心自2008年4月29日首次组织采购到今年上半年,节资3.94亿元,节支率一直保持在15%左右,体现了“为政府理好财,从源头防腐败”阳光政府采购的优越性。
自2008年以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上级领导和在相关监管部门指导帮助下,按“依法采购、程序规范、用心用情、阳光和谐”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求规范、重科技、抓监督、强服务”的工作中心,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不断扩大政府集采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创新激活政府集采
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创新采购业务。出台“反报备”制度,通过采取建立灵活的采购机制、严格保密采购信息、多品牌多型号采购、封杀实行报备制度的产品、加强定点后的继续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采购人的利益。针对批次多、数量少、金额小的零星办公设备采购,打破单位和行业限制,在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下,进行集中批量采购,发挥了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中心在确保规范性前提下,不断在简化采购环节,缩短采购周期方面大胆创新,目前主要形式是扩大定点(协议)采购范围。严把“价格关”,引入二次询价和产品价格监控机制。中心定期组织对市场的调研,及时准确掌握好市场行情,并建立相应的产品价格信息库,有效地刹住了供应商虚报产品价格的不正之风;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后引入了“二次询价”机制,对大宗的定点(协议)采购业务通过再竞争的方式采购,择优选择最终成交供应商。
换位思考促优质服务
目前,中心已连续3年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服务能力提升年”、“规范有序服务年”等创建活动,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换位思考首问负责制、推广文明用语。中心专门设立了“采购业务问询处”,每天安排一名人员值班,主要负责介绍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中心业务流程及办理程序,解答服务对象询问,协助解决业务问题。把所有涉及政府采购的信息在中心网站和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开辟本周开标板块,方便采购人、供应商查询。在办公场所、开标室设立休息区,配备休息椅、饮水机。主动走访采购单位,介绍中心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分段模式保廉洁
为避免采购流程使权力过度集中在一名工作人员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今年全面推行分段式政府集中采购操作流程,将政府采购项目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业务受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发布。第二阶段是政府采购文件发售、政府采购项目答疑、标前质疑处理。第三阶段是投标、开标、评标组织及采购结果发布。第四阶段是组织合同签订、项目验收、质疑受理及归档与统计分析。同时为了在分段式采购模式推行中减少废标,提高采购效率,中心进一步明确各部室在采购流程中的职责。
用社会力量监督政府采购
中心不断为社会监督员监督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延伸监督员参与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两年来共计邀请约40人次参与监督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采购的唱价、评审过程,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阳光性和透明度。监督员包括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和供应商代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并对政府采购参与主体和采购活动提出监督意见,以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中心还定期举办座谈会,及时向社会监督员汇报采购中心工作情况,认真倾听社会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进行整改和落实。
来源:济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