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加强政府投资配套小区工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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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1日
乌海市审计局在近期审计中发现,个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存在较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重工程建设、轻招投标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者,所有单项工程都要公开招标,审计发现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未公开招标金额达10358610元,工程内容全部是小区配套工程。
二、部分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审计发现某政府投资项目部分配套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施工合同金额656678元。
三、建设工程决算高。主要表现形式是:1、多计工程量;2、对隐蔽工程、虚假工程量进行高估冒算; 3、调差提高基建材料的价款和各种费用等等。如对某项目配套工程审计发现工程结算不实达725438元。
四、建设工程签证不规范。施工实际完成量与实际变更存在差距,签证内容的结算与招标书、工程合同内容相矛盾,有的签证是后来假造或补充完成的。造成审计竣工决算时对当时工程变更真实性核实的难度加大。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大对《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提高建设单位对招标目的意义的认识,从而自觉抵制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二、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招标投标、基本建设过程的全方位监督,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监督,把好“五关”:1、是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督,把好入口关;2、是加强对项目工程概算监督,把好计划项目投资关;3、是加强对评标决标的现场监督,把好评标发包关;4、是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证,把好合同关;5、是搞好跟踪监督,把好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关。
三、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预算设计变更的管理。建设单位要建立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工程项目责任制,特别是对工程签证单位的管理,应建立健全项目施工、操作、结算变更管理制度防止虚假工程量签证单的产生。(刘洁)
来源:乌海市政府网
一、重工程建设、轻招投标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者,所有单项工程都要公开招标,审计发现某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未公开招标金额达10358610元,工程内容全部是小区配套工程。
二、部分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审计发现某政府投资项目部分配套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施工合同金额656678元。
三、建设工程决算高。主要表现形式是:1、多计工程量;2、对隐蔽工程、虚假工程量进行高估冒算; 3、调差提高基建材料的价款和各种费用等等。如对某项目配套工程审计发现工程结算不实达725438元。
四、建设工程签证不规范。施工实际完成量与实际变更存在差距,签证内容的结算与招标书、工程合同内容相矛盾,有的签证是后来假造或补充完成的。造成审计竣工决算时对当时工程变更真实性核实的难度加大。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大对《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提高建设单位对招标目的意义的认识,从而自觉抵制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二、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招标投标、基本建设过程的全方位监督,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监督,把好“五关”:1、是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督,把好入口关;2、是加强对项目工程概算监督,把好计划项目投资关;3、是加强对评标决标的现场监督,把好评标发包关;4、是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证,把好合同关;5、是搞好跟踪监督,把好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关。
三、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预算设计变更的管理。建设单位要建立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工程项目责任制,特别是对工程签证单位的管理,应建立健全项目施工、操作、结算变更管理制度防止虚假工程量签证单的产生。(刘洁)
来源:乌海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