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将划分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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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05日
从2011年1月1日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考核将有法可依。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征求〈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一并下发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浙江省将在2011年开展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全面考核,作为考核结果及应用的重要指标,浙江省财政厅将在201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中对优秀代理机构评定星级。
五类大项量化打分
浙江省财政厅此前开始公开征集意见的考核办法共计6章35条,分别对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及应用和考核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其第2章对最受关注的考核内容作出了详细解释--“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项目。”而同时征求意见的《2011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表(征求意见稿)》对上述5个考核项目的要求和分值作了详细规定,每个大项分值均为100分,总分合格线为300分。
据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人士介绍,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对象是截至2010年年底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资格时间超过2年的单位,而仅取得确认资格的单位将不参加此次考核。代理机构的考核范围是2009年和2010年的从业情况。
《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重点管理名单。整改期间,采购人如委托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事先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合理理由并备案。
四星代理机构将被优先推介
与其他省市进行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检查考核类似,即将开锣的浙江省2011年代理机构考核严格划定了总分数的60%为合格线。考核办法同时规定,单项考核项目得分低于60%的项目数在三个以上的代理机构可视作不合格。
而此次浙江省考核办法的创新之处在于给代理机构评定星级。考核办法第25条规定,单项考核项目得分达到85分以上,每一项得一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根据考核办法,凡被评定为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拥有免于参加一次考核的权利,其考核结论和星级维持不变,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其资格自动延续一次。
不仅如此,浙江省财政厅还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按星级情况对代理机构展示的先后位置予以排序,对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推介。在采购单位以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按星级给予加分,以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优先选定。办法还将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与代理机构的星级挂钩,三星级以下的代理机构收取服务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80%。
“办法应该体现出奖优罚劣的精神,通过考核树立代理机构的典范,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在征求各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考核办法意见的座谈会上这样表示。此创新条款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有低于60%的,不予评定星级;对考核成绩达到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应当进行复核。”该负责人表示,认定代理机构的星级要经过严格筛选。
据悉,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的结果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并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采购业务的基本依据。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征求〈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一并下发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浙江省将在2011年开展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全面考核,作为考核结果及应用的重要指标,浙江省财政厅将在201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中对优秀代理机构评定星级。
五类大项量化打分
浙江省财政厅此前开始公开征集意见的考核办法共计6章35条,分别对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及应用和考核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发现,其第2章对最受关注的考核内容作出了详细解释--“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项目。”而同时征求意见的《2011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表(征求意见稿)》对上述5个考核项目的要求和分值作了详细规定,每个大项分值均为100分,总分合格线为300分。
据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人士介绍,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对象是截至2010年年底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资格时间超过2年的单位,而仅取得确认资格的单位将不参加此次考核。代理机构的考核范围是2009年和2010年的从业情况。
《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重点管理名单。整改期间,采购人如委托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事先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合理理由并备案。
四星代理机构将被优先推介
与其他省市进行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检查考核类似,即将开锣的浙江省2011年代理机构考核严格划定了总分数的60%为合格线。考核办法同时规定,单项考核项目得分低于60%的项目数在三个以上的代理机构可视作不合格。
而此次浙江省考核办法的创新之处在于给代理机构评定星级。考核办法第25条规定,单项考核项目得分达到85分以上,每一项得一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根据考核办法,凡被评定为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拥有免于参加一次考核的权利,其考核结论和星级维持不变,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其资格自动延续一次。
不仅如此,浙江省财政厅还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按星级情况对代理机构展示的先后位置予以排序,对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推介。在采购单位以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按星级给予加分,以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优先选定。办法还将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与代理机构的星级挂钩,三星级以下的代理机构收取服务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80%。
“办法应该体现出奖优罚劣的精神,通过考核树立代理机构的典范,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在征求各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考核办法意见的座谈会上这样表示。此创新条款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有低于60%的,不予评定星级;对考核成绩达到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应当进行复核。”该负责人表示,认定代理机构的星级要经过严格筛选。
据悉,2011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的结果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并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采购业务的基本依据。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