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估报告将成供应商参与政采重要依据
图为河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现场。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向省直单位、省辖市财政局以及有关县(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
“在河南省范围内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施信用评估报告制度,是为鼓励供应商提高自己的诚信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工作人员宋熙文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评估报告由权威机构出具
据悉,所谓信用评估报告是对企业的资金信用、经济效益、经济管理能力和企业发展前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客观评估后形成的书面材料。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省“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是由具备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的信用评估,它综合反映了供应商的信誉状况和信用等级。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河南省政府曾于2009年11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2009〕93号),旨在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于坚持“三公一诚”原则的政府采购活动而言,加强对供应商的信用管理同样重要。“供应商是细分的政府采购市场供方主体,同时也是政府采购重要当事人之一。供应商诚实守信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基础。”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省供应商所提供的信用评估报告,应是由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而外省供应商应提供经省级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同时出具信用评级机构相应的资质材料。
鼓励使用信用评估报告
根据意见要求,河南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011年度积极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加强对供应商商业信誉的审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评估报告或其他证明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材料。各地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中,对申请入库的供应商,也将要求其提供信用评估报告或其他证明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材料。
“评估报告具体应用情况应该视政府采购项目而定,不能像自主创新或节能环保产品一样划定加分或者价格扣除标准。”--尽管河南省财政厅出台的指导意见没有给出详尽的实施方案,但也指出了在各类采购方式中的应用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优先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提供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较好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采购的,可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提供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较好的供应商参加谈判、询价。”
为鼓励供应商使用信用评估报告,意见还同时指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政府采购评审标准时,也可根据信用评估等级,分别设置固定合理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并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多措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书州表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需要创新手段,多方合力。意见同时要求,要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和合同执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据悉,在以后的供应商诚信管理中,除将信用评估报告制度纳入外,河南省各地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披露。
“不良记录为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供应商信用评估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信用评估报告的全面性和权威性。”宋熙文说,二者互为补充,并与其他相关诚信管理举措一起,构成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
短 评
供应商诚信管理要“内外兼修”
近年以来,各地供应商诚信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持续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意识也有了提高和增强。但同时,部分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伪造或变造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现象依然在各地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
继宁夏开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廉洁准入审查管理、浙江等地实施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后,各地在探索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道路上不断尝试创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方法日趋科学。
信用评估报告是供应商诚信的综合评价,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既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借助外部力量,不断创新对供应商诚信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不失为明智之举。各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以开放的心态、创新的思维,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方面需要潜心研究供应商监管的方式方法,以更加严密规范的制度堵塞供应商诚信漏洞;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管理离不开各个相关部门的合力,借鉴较为成熟的监管模式同样“事半功倍”。
在创新供应商诚信监管手段、方法的同时,各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加强政府采购诚信教育宣传工作,将诚实守信教育纳入供应商培训范畴,使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深入人心,鼓励供应商使用信用评估报告,构建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