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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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9日
去年以来,泗县不断规范采购监管,扩大采购规模,提升采购效能,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良性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0年,泗县深入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服务”的原则,实行使用权、购买权和付款权“三权分离”制度,不断规范采购程序,依法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采购范围和规模,将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累计为各采购单位办理了170批次采购业务,项目涉及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上百个品种,完成预算采购资金7438.77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6718.56万元,节约资金720.2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9.7%,采购规模同比增长27%。
来源: 宿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