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政采代理机构的考核,是继2007、2008年之后第二次对全省范围内的代理机构进行的大考核。”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助理调研员张志华说。1月11日,贵州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贵州省2009~201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考核工作
据介绍,此次贵州省考核的是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省外驻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财政厅委托市、州、地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财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
《通知》根据贵州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分布情况,在全省设立9个考核小组,其中省级2个,负责贵阳地区5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地市级的有:遵义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内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黔东南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内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安顺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内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六盘水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黔南考核小组,负责本辖区内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
“省财政厅则成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督导组,把控全局,负责对考核小组的工作廉洁纪律进行监督和考核指导工作。”张志华补充道。
明晰评分标准
据了解,此次考核的政采代理机构包括贵州省内18家甲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46家乙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贵州省外在黔登记备案的11家甲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通知》明晰了政采代理机构的考核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分及以上的为良,60分及以上的为中,59分以下的为差,具体依据《通知》内附的《贵州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考量。
考核结果直接与代理资格挂钩,考核结果为优、良、中的,继续享有代理资格,结果为差的,则暂停其代理资格。
同时,《通知》要求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代理业务。整改结束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整改结果报贵州省财政厅并提出重新考核申请,省财政厅组织考核小组对提出申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其代理资格。
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
张志华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于2011年2月底前,将书面自查报告送交各地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各市、州、地财政局考核小组应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以书面材料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根据各考核小组上报的考核情况,省财政厅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复审工作,并在“贵州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全流程考核标准的量化,面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目的只有一个,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操作技能,构建政府采购和谐大环境。”张志华总结道。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