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计算机类产品评标新办法满意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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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0日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第一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通过改进评分办法,有效解决了计算机类产品因品牌、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因素,造成招标单位不接受招标结果,不签署定标意见,甚至放弃项目招标的问题。芜湖市第一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与芜湖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承担该市的政府集中采购任务。
据了解,在此之前,芜湖市计算机类产品的招标通常采用综合评分办法。但该评分办法不能体现计算机类产品的项目差别化需求并凸显品牌优势,使品牌产品在招标活动中反而处于相对劣势,往往导致一些“质次价高”的产品中标。这不仅会对招标单位的日常工作产生影响,也增加了政府工作的行政成本,浪费政府公共资源。
在新的招标办法中,芜湖市第一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既充分考虑品牌差异,增加品牌打分项,又适度拉开技术性能参数正负偏离的响应性评分差距,有效增加投标产品在技术参数上的区分度,较好地体现了技术性能指标和配置、产品的互换性、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先进性、产品的寿命等因素。另外,该代理处还充分考虑报价因素,在兼顾品牌、技术指标和配置的前提下,加大投标报价所占分值权重,以便从众多投标产品中选出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在2010年下半年市级协议供货计算机类产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因采用新的综合评分法,中标产品均为联想、惠普和戴尔等品牌,招标单位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较好的采购效果。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