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规定政府不参与药品采购等公共资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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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0日
药品采购、企业产权交易,以及土地、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是否真正“斩断” 权力的插手与干预?日前,省政府出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明令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土地、矿业权交易等公共资源,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操作,行政监管必须和市场服务职能分离,市场交易管理机构须严格执行相关交易登记、招标申请、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定标、签约等规则和程序,不得影响市场公正。
省政府指出,各州市各类交易主体须统一进场交易,凡与交易有关的中介、交易服务活动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行为实行监察等部门的全过程监管。避免资源交易“体外循环”、“权力寻租”的同时,确保交易信息、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省政府还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规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意见》和《加强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任务分解》,指出当前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中还存在授权不充分等问题,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在中心一站式办结,并实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联动服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除工作日外,周六、周日和非工作时间对应急事项,中心可实行预约办理服务。今年,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公务员考核权限赋予政务服务中心。
来源: 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