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税务实际 强化目录执行
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摄影/王巍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张志勇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赵兴玉
5月10~11日,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召开的这次会议,给全国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明确了方向,全国国税系统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共百余名参加了会议。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本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国税系统在“十一五”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并着重对“十二五”时期尤其是2011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化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执行、不断改进完善协议供货制度以及全力以赴做好金税三期、税务制服、税务票证印制等项目的采购工作均成为本次会议的重点部署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赵兴玉主持了会议。
积极服务税收中心工作
2006~2010年,国税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48.33亿元,节约资金49.4亿元,节支率达到14.18%,先后完成了金税三期前期建设、税务制服换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以及税务发票印制等多个重大项目。这是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在“十一五”期间交出的成绩单。在此期间,国税系统努力完善自身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张志勇在讲话中回顾了国税系统过去5年的成绩,指出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与该系统的政府采购始终把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相关。找准了这一切入点,为税收工作提供规范高效的物资保障,同时坚持依法采购、提高效率,政府采购工作焕发出了蓬勃的生命力。目前,国税系统拥有一支庞大、专业的政府采购队伍。5年来,先后共有1410人次参与了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法律和业务培训班,业务能力和基本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未来5年:扎实工作 防范风险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与公共财政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将面临更艰巨的任务。
会议要求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要始终坚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这一宗旨,在坚持法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基础之上,把采购项目做扎实,加强政府采购风险防范。
与此同时,国税系统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的研究与规划,完善协议供货软件,尽快完成招投标管理系统和内部行政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将政府采购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细化各级国税机关目录执行的权限、范围和方式,强化省级国税局集中采购管理职能和工作力度。研究探索政府采购计划与资产、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实行捆绑式集中采购,减少采购批次,强化计划执行约束力,防止超标准豪华采购。
今年着重强化目录执行
研究批量采购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力度、加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为本次会议分组讨论交流的重点内容,受到了与会者广泛观注。会议要求,2011年全国国税系统应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执行力度,同时加强分散采购管理,要求必须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履行规定的操作程序。继续推进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工作,切实规范税务票证印制政府采购管理。
会议还特别强调,由于金税三期、税务制服、税务票证印制等重大采购项目资金投入大、采购周期长、影响范围广,涉及征管改革、税收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大局,有些还涉及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做好。
此外,国税系统还将在今年改进完善协议供货制度,研究分类设计,逐步缩短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周期,改进招标方案。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