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出炉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财政“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积极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改革目标确定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结合GPA谈判进程,逐步建立涵盖各类预算体系资金、各类政府采购主体(含军事采购、有关国有企业采购)和各类采购对象,符合公共管理要求和GPA规则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8422亿元:规模再创新高
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9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亿元,年均增长23.5%;“十一五”时期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
全国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35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7284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80.6%提高到86.5%。
公开招标采购金额由2005年的191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48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65.5%提高到77%。
《实施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历经多次修改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被国务院列为2011年重点立法项目,有望于年内出台。同时,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726亿元:政策功能结硕果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基本建立,节能环保清单管理不断优化。目前,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已有28类3.1万种,环境标志产品已有24类1.5万种。“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达2726亿元,约占同类所有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65%左右。支持创新的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本报记者孙立群根据会议文件整理)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