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应先受理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被邀请的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谈判小组提交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其谈判资格。”济南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采购室主任孔令才在授课中谈到,因为竞争性谈判实行多轮谈判和报价,所以一般不需要举行公开报价仪式。
孔令才介绍说,谈判小组成员应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及其他情况进行认真审阅,填写相关评审表格,并作必要的记录。“审阅报价文件时,谈判专家应尽可能对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发现谈判对手的优势与不足,为实质性谈判作必要的资料和技术准备。”被发现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在谈判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递交的报价文件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应当中止谈判,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谈判小组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或随机抽取的谈判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谈判。谈判轮次要根据项目特点事先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一般采用“两报一谈”或“三报两谈”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多轮谈判),谈判小组可根据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及谈判情况,要求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报价,并给予每位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技术谈判的开始,标志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实质性谈判已经开始。”孔令才表示,在这一环节中,谈判小组就有关技术问题与每位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进一步明确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条件。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可综合各供应商承诺的技术条件,根据采购人的意愿调整有关技术要求,并告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就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向谈判小组询问,谈判小组应在不违反有关谈判原则的情况下尽量给予解答。
在商务谈判中,谈判小组应分别与供应商就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进行谈判。“参与谈判的任何人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报价及与谈判有关的信息。”
参与商务谈判的各供应商应于商务谈判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谈判小组密封报出各自的最终报价和承诺。“最终报价和承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由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孔令才最后补充说:“谈判小组成员根据最终报价和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条件,签署推荐成交供应商意见。”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