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宏毅(左二)参加山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分组讨论。
作为山西省太原市的政府集采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承担着太原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通用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采购任务。
自1999年成立以来,采购中心本着“上规模、建机制、抓规范、重服务”的改革思路,以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以完善运行机制为中心,以实现采购质量、效益双赢为目标,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效率与服务同行,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性功能,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和工作目标,开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用联席会议、催办制提效
为促进政府集中采购日常工作的规范化,采购中心制定了定期联席会议和逾期采购项目催办等制度,通过与太原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监察局和审计局的联席会议,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并指定专人定期将月招标计划表和月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报送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监察局和审计局,通过与监管部门联合实施催办制度,对由于采购单位原因而超期滞留的采购项目进行催办,明晰了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中心还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科室职员与分管主任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制度;对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质量和综合保障的工作水平等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考评表,依照规定对各科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评。同时中心建立了典型案例分析讲评制度,有效提升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水平。
跟踪考评 提高服务质量
采购中心建立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对需求复杂且预算金额较大的项目直接邀请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需求,有效减少了招标过程中的纷争。
同时,中心建立健全采购项目的服务跟踪考评体系,以货物类采购项目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服务跟踪考评体系,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和电话回访,加强采购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建立政府采购服务回访调研制度,有效督促了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
此外,采购中心还完善了内部协调、沟通和反馈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中心工作“回头看”活动和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完善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心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有效防止了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建立和完善了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个月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异地评标 方便采购人
采购中心积极推进网上询价系统软件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栏,构建社情民意网络收集处理机制,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理,这样做不仅节省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也缩短了开评标的时间,及时满足了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有力促进了中心的效能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采购中心对评标方式进行了创新,实现了异地评标,将采购评标环节转移到采购单位进行,让更多的采购人参与其中,将政府采购制度更直观、更形象、更深入地展示在公众面前,增强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提升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