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玉屏县“阳光采购”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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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1日
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下大力把政府采购工作当作“阳光下的交易”来抓好实施,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致力打造节约型财政,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共采购10次,采购预算资金为17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140.23万元。采购节约资金29.77万元,节约率为17.51%。
该县通过推行“阳光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政府采购招投标定标制度》、《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投标商资格审查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会议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化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使整个采购过程始终处于政府部门、监察部门、供应商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增强采购资金拨付过程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依法采购、高效廉洁、诚实守信、周到服务”的工作准则贯穿到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
来源:金黔在线
该县通过推行“阳光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政府采购招投标定标制度》、《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投标商资格审查制度》、《政府采购招投标会议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化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使整个采购过程始终处于政府部门、监察部门、供应商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增强采购资金拨付过程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依法采购、高效廉洁、诚实守信、周到服务”的工作准则贯穿到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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