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四项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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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7日
宿迁新闻网讯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节约财政资金,宿豫区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应。明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当年采购需要,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不得随意突破,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应,节约财政资金。二是坚持管采分离,规范运行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依法规范财政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建立定位准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三是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操作行为。制定招标、投标、评标程序标准,公开操作流程,避免暗箱操作。四是规范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审批程序,限制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随意使用。通过推行上述举措,全区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规模效应。(马斌)
来源:宿迁新闻网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应。明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当年采购需要,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不得随意突破,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应,节约财政资金。二是坚持管采分离,规范运行机制。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依法规范财政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建立定位准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三是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操作行为。制定招标、投标、评标程序标准,公开操作流程,避免暗箱操作。四是规范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审批程序,限制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随意使用。通过推行上述举措,全区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规模效应。(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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